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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信息来源: 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4-16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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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树怀:

  你(单位)于2024年4月11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街道共青团路从事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庆(萨)城限拆决字〔2024〕第2024000017号《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庆(萨)城催告通字〔 2024 〕第 2024000017 号《催告通知书》。因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上述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对你(单位)的违法建筑物,作出庆(萨)城强拆决字〔 2024 〕第2024000017号强制执行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限你(单位)在 6 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我局将组织对你(单位)的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你(单位)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通知。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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