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6181983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 编:16331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包装桶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萨环审发〔2024〕30号 |
2024年12月11日 |
2 |
关于铁人学院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萨环审发〔2024〕31号 |
2024年12月11日 |
7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包装桶清洗项目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