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如发现有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如无相关问题反映,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5870331
单位地址:大庆市萨政路6号萨区政府C146室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