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6181983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 编:163311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黑龙江省金盛伟业防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萨环审发〔2024〕25号 |
2024年11月25日 |
7黑龙江省金盛伟业防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改扩建项目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