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萨尔图区委办公室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萨办发〔2019〕24号),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在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执行市商务局关于拟定的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企业标准的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组织参与区域性标准化合作。
15、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17、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负责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业务工作和相关服务性工作。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物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行依法制价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负责国家、省、市管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和区管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纠正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全区价格信息收集、传递和有关价格资料汇总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种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19、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有关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市际间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负责区旅游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项洋 马晓枫 隋子星
1、局长项洋,主持全面工作;办公地点:萨尔图区人民政府C616室;办公电话:0459-6151000;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副局长马晓枫,负责食品安全领域工作,分管食品生产流通办公室、餐饮消费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萨尔图区人民政府C620室;办公电话:0459-4608536;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副局长隋子星,负责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办公室、药械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萨尔图区人民政府C612室;办公电话:0459-5870311;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三、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上报和预算计划的执行、监督、管理。负责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和罚没物资的管理。负责票据管理、证照发放和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负责固定资产及车辆安全管理。负责临时用工的聘用和管理。办公室地点:C602 C611 C622;办公电话:0459-4608520 4608518 4608516;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党务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办公室地点:C608;办公电话:4608516;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政策法规办公室。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办公室地点:C605;办公电话:0459-4608550;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4、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规划的拟订、协调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和重大整顿治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306;办公电话:0459-4601077;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5、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对被抽查公示企业组织实施检查;负责受理、核查并处理公示信息的举报案件;负责开展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违反登记事项行为的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03;办公电话:0459-4608526;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6、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风险监督及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核查,监督实施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负责保健食品许可现场勘察验收;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18;办公电话:0459-6181962;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7、药械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制度;负责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贯彻执行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戒毒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药品监督抽验和计划抽验;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有关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和计划抽验;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18;办公电话:0459-4608530;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8、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办公室。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市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汽车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限塑”工作;配合旅游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工作;办理查处商品交易市场重大案件;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承担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负责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行信息化监管模式;拟订网络交易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鼓励支持网络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负责组织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其它涉及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相应工作;;负责承接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对口科室及区对口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地点:C610;办公电话:0459-4608505;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知识产权和广告监察办公室。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推进商标品牌;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商标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商标法律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商标注册咨询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专利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负责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业务工作和相关服务性工作。实施广告发展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户外广告和辖区媒体广告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办公室地点:C610;办公电话:0459-4608505;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0、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拟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的组织协调;开展有关服务 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掺杂使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抽检计划和抽检工作;负责烟草流通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侵犯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大案要案;负责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无证无照经营等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并指导查处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工作,并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案件和传销案件;承担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职责有关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10;办公电话:0459-6181965;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1、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地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监督检查、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地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地产商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地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实施监督;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负责计量标准监管;负责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依法对计量器具检定进行监管;负责依法计量仲裁;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管;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能源计量管理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07;办公电话:0459-6181357;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2.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办公室地点:C607;办公电话:0459-6181357;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日常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配合区政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起草制订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信息;组织和指导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负责特种设备普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07;办公电话:0459-5870322;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4、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除外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外,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其它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各类许可证、登记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基础信息;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0459-5870388 4608529 4608535;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5、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不含酒类)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负责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306;办公电话:0459-4608551;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6、餐饮消费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餐饮食品(含酒类)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负责托幼、养老、学校、企业、机关食堂、集体用餐的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306;办公电话:0459-6181952;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7、价格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物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行依法制价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负责国家、省、市管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和区管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纠正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全区价格信息收集、传递和有关价格资料汇总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种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有关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口科室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办公室地点:C618;办公电话:0459-6181962;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8、投诉举报中心。受理、转办、统计辖区各渠道各类型投诉举报,依法办理回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室地点:C602;办公电话:0459-4669315;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9、档案室。
四、日常办公有关情况
办公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萨尔图区人民政府6楼
办公时间:五天工作制,早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负责人姓名:赵瑞男
联系电话:0459-460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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